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瞭解防曬

 

在所有化妝品中,防曬劑是目前唯一效能具有定量化保證的產品,因為理論上所有防曬劑在出廠前,都應經過客觀的效能測定,將其功能指數化,也就是常看見的SPF ,一般稱為防曬係數。

 

聽過SPF的人也許很多,但真正了解SPF的人事實上不多,因為坊間充滿了太多錯誤的訊息,如一般專家常建議的將SPF數值乘上10~20,就等於此一防曬劑的保護時間,事實上SPFSun Protection Factor的簡寫,其所代表的意義是,延長皮膚被UVB曬紅時間的倍數(SPF15可以延長為原來的15倍)。例如,一般人若在陽光下十分鐘會曬紅,則SPF15的防曬,可以延長為150分鐘才被曬紅(SPF15=10分鐘X15=150分鐘)。所以說如SPF 15的產品,在150~300分鐘後需要重新補擦,就是一個明顯的錯誤,而事實上,將SPF視為防曬係數,就是錯誤的開始。

 

SPF的觀念是德國人 Rodolf Schulze 在二次世界大戰間提出,純粹只在測定防曬劑防止皮膚曬傷﹝曬紅﹞能力,而在1977年國際化粧品大會中建議個國統一測試方法,目前許多歐洲國家、美國、日本、澳洲、南非,都有政府頒布之測定方法,大原則雖然一致,但在使用光源,防曬劑塗抹厚度上,仍小有差異,這也是為何在一些歐洲產品上,有時會同時標示兩種SPF的原因。目前世界各國仍在對測試方法協商當中,以利商品全球化之推廣,但因涉及本位主義,短期內恐怕仍無法真正統一。

 

SPF代表什麼?簡單來說,SPF是指在塗抹防曬劑後,在人工或天然光源照射下,皮膚產生發紅現象所需時間,與不擦防曬劑時所需時間之比值,就是所謂的防曬係數。

 

舉例來說,如果原本不擦防曬劑時20分會產生皮膚發紅,塗抹某防曬劑後需2小時才發紅,此防曬劑SPF即為6 (120/20=6)。不過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防曬劑的作用原理,是藉吸收或反射、折射,來達到減少紫外線進入皮膚,所以SPF所真正代表的是近似過濾紫外線的能力,而非防曬或保護皮膚能力。

 

一般人常視SPF為延長曬傷之能力,而誤以為只要定時重新補充塗抹,即可防止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,其實即使在塗抹防曬劑時,紫外線仍持續而累積的進入皮膚,而在產生一般人所觀察到的曬傷現象前,皮膚在功能及微細結構上,早已產生許多傷害!

 

紫外線依據其波長及生物效應,一般分成長波UVA、中波UVB及短波UVC,而在引起皮膚發紅或曬傷上,主要是由中波紫外線所引起,因此SPF主要所代表的還是對中波紫外線的過濾及防護力。

 

因為不同波長對皮膚的傷害也不同,長波紫外線也許在皮膚曬傷及皮膚癌形成上,不及中波紫外線重要,但仍具有加強輔助中波紫外線之效果。此外長波紫外線由於穿透性較強及作用機轉不同,在皮膚老化、色素形成及過敏反應上,佔有重要地位。在歐美推廣防曬劑其實主要是為了防癌,據統計美國每年死於皮膚癌者高達9000人,然而在東方國家,其實皮膚癌,尤其惡性黑色素瘤,相對稀少。因此我們雖然相信SPF的重要性,但SPF並非唯一考量。

 

化妝品界其實也已注意到長波紫外線之重要,也使用類似SPF測定的原則,而開始標定PAPFAIPDPPD等指數來代表防曬劑對長波紫外線之防護效力,但除日本及澳洲因為有公認測定法外,這些數值常不具公證效力。當然,根據最近消基會的報告,即使是SPF也不一定正確。

 

對於UVA的防護,日本系統的化妝保養品,採用的是的PA的表示法;歐美系統的化妝保養品則採用PPD數值及IPD數值。IPD是立即性的曬黑,在照射UVA後立即變黑,PPD是持續性的曬黑,在膚照射UVA2小時後仍持續存在的曬黑。PPD數值及IPD數值所代表的意義是,延長皮膚被UVA曬黑時間的倍數(IPD8可使立即性的曬黑延長為原來的8倍,PPD10可以使持續性的曬黑延長為原來的10倍)。例如,一般人若曬十分鐘的太陽會有持續性的曬黑出現,則PPD10的防曬,可以延長為100分鐘才被曬黑(PPD10=10分鐘X10=100分鐘)。PA是以+號的多寡來表示,其中PA+表示PPD數值2~4PA++表示PPD數值4~8PA+++表示PPD數值>8

 

自去年夏天起,繼英、美、德、法、加、澳洲、瑞士、瑞典等國,我國也加入紫外線指數﹝UVI﹞播報行列,然而知道紫外線指數其實只測定中波紫外線的人恐怕不多,而長波紫外線之強弱並不像中波紫外線那麼容易受到雲層影響。相同的, SPF也只代表防曬傷係數,而非全面之防曬指標。雖然 SPF UVI 並不完美,但仍具重要參考價值。

 

不過如果您關心的不只是曬傷及皮膚癌,那麼長波紫外線之防護也該列入考慮。不過在目前長波紫外線之測定法尚未統一前,一般消費者只能粗略的根據高SPF、物理性防曬、及特別標示之長波紫外線﹝UVA﹞隔離,來作為選購防曬劑參考。

 

 

 

常見的防曬品成分,包含物理性及化學性兩大類。物理性的防曬,幾乎不會引起過敏性反應,但是和化學性防曬比起來,在外觀上較不透明,呈現像是鐵獅玉玲瓏的白色;化學性防曬成分種類很多,防護效果也各不相同(見表)。其中對氨安息香酸(PABA)較易引起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(尤其是小孩子),目前已很少用, Padimate-O屬於對氨安息香酸酯(PABA esters),PABA比起來,較不會引起過敏。

 

選擇防曬品時,需挑選同時可以防護UVBUVA的廣效性防曬乳液(Broad Spetrum Sunscream),尤其是需具有上述中可以防護UVA的成分;其次看防曬係數(SPF)是多少,以及防護UVA的係數是多少(PA或是IPD,PPD)。如果在戶外的時間很短,只要擦SPF15以上PA+PPD4以上的防曬就可以了,如果戶外活動的時間很長,最好選用SPF30以上,PA+++PPD10以上的產品。

 

選好了防曬乳液,接著要了解如何的擦防曬乳液才是正確的。防曬係數的測定標準為,塗抹在皮膚的防曬乳液厚度為每平方公分兩毫克(2/2)所測得的結果。研究顯示,一般人僅塗抹一毫克,甚至只有零點五毫克的厚度,即使擦了SPF50的防曬乳液,也等於只有SPF2.7~7.1,可見得塗抹厚度影響防曬效果甚大。塗抹不均勻也會影響防曬效果,因此2003年版的皮膚科Fitzpatrick教科書建議,塗抹兩層的防曬乳液,可以較為均勻及提供較好的防護。

 

至於多久需要再次的補擦防曬乳液,一般建議,每兩至三個小時需要再次的補擦。在2001年的美國皮膚科醫學會雜誌,有一篇報告指出,在外出前15~30分鐘塗抹防曬乳液,當曝曬陽光後15~30分鐘再次的塗抹防曬,以及當游泳、用毛巾擦、過度流汗及摩擦等,會影響防曬的效果時,再次的補擦防曬乳液,對於防範曬傷可以得到較佳的效果。

 

對於UVA的防護效果方面,學者Diffey2001年發表的論文中指出,影響最大的是塗抹的厚度(占72%),其次是塗抹是否均勻(占16%),防曬品吸收UVA的效果影響最小(占12%)。也就是說,雖然選了很好的防曬乳液,如果沒有正確的使用,防曬效果仍是大打折扣的。

 

除了塗抹防曬乳液外,要避免紫外線傷害,還需要做到儘量避開上午十點到下午三點的太陽,以及外出時多戴寬邊帽、撐傘、穿著織的較密及深色的長袖衣服,以加強防護。

 

附表:常見的防曬成分

 

防曬成分

屬性

防護範圍

附註

二氧化鈦(Titanium dioxideTiO2

物理性

UVB+部分UVA

 

氧化鋅(Zinc OxideZnO

物理性

UVB+全部UVA

 

Parsol1789avobenzone

化學性

UVB+全部UVA

很常用

苯甲酮類(Benzophenones

化學性

UVB+部分UVA

 

麥素寧(Mexoryl

化學性

UVB+部分UVA

 

Anthranilates

化學性

UVB+部分UVA

 

水楊酸鹽類(Salicylates

化學性

UVB

 

桂皮酸鹽類(Cinnamates

化學性

UVB

 

對氨安息香酸PABA(Para-aminobenoic acid

化學性

UVB

較易過敏

Padimate-OOctyl Dimethyl PABA

化學性

UVB

過敏較少

Octocrylene

化學性

UVB

 

 

高係數傷肌膚?破解防曬五大迷思

 

Q1.高係數=高風險、高負擔?

A:錯。係數高低不是那麼重要,關鍵在防曬乳中是否做到「防滲入」。

 

到了賣場,種類眾多的防曬乳總教人眼花撩亂,儘管各品牌新品不斷衝高防曬係數,但總有醫生站出來呼籲,防曬係數愈高,皮膚承受愈重的負擔,是真的嗎?

修平技術學院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兼任講師張麗卿指出,光看瓶身上的SPF/PA數值,無法辨別防曬乳對皮膚的影響,「能不能做到有效『防滲入』,才是防曬品是否安全的關鍵,」她解釋。

防曬劑有物理和化學兩類,純物理防曬由於粉粒大,使用後大多卡在毛孔,無滲入風險,即使滲入也不會被身體吸收,但化學性防曬就必須考量防滲入問題。

由於化學防曬劑的成分多是化學合成酯或環境荷爾蒙,可能引發過敏性蕁麻疹或皮膚病變,甚至有致癌風險,因此業者必須利用防滲入的配方概念,以無法進入皮膚的大分子或創造高分子聚合物薄膜,將化學防曬劑阻絕在皮膚表層,避免被身體吸收,張麗卿進一步

可惜的是,她大量瀏覽市售防曬產品後發現,包括國際知名品牌在內,竟有八成廠商不重視防滲入的重要性,因此消費者日常使用防曬產品時,毒素或許已悄悄在體內累積。

台大醫院皮膚科醫師邱品齊也肯定防滲入的價值,但他憂心,各國對於防滲入還沒有認證機制,因此消費者就算重視安全,也無從辨識。

對此,張麗卿老師建議從幾個方向測試產品,保障自身安全:

 

  1. 先了解手中的防曬乳是物理性、化學性,或是兩者混合,化學防曬劑比例愈高,防滲入的有效性愈重要。

  2.  

2.在臉上試搽一點防曬乳,若感覺刺痛,就代表成分滲入皮膚,如果使用的是化學防曬劑,表示廠商沒考慮到防滲入安全問題,應直接從購買清單中刪除。

 

3.將防曬乳搽在手上,等待15分鐘,確定附著於皮膚後,用噴槍輕噴,如果呈現圓形水珠,表示防曬乳已形成防護膜,能達到防滲入、抗汗作用;但如果噴水後呈白濁狀,甚至隨水流走,表示無法防流失,化學成分也都滲進皮膚了,這種防曬乳最好少碰為妙。

 

Q2.添加美白、抗老成分的防曬乳最有效?

A:錯。先搽美白或抗老精華、再用防曬乳才是經濟有效的保養之道。

 

訴求多功能的防曬產品效果存疑,邱品齊醫師以美白為例,某些成分有特殊的酸鹼值,和防曬劑共存時能否穩定,美白能作用多少還是未知;更重要的是,美白、抗老等成分必須深入皮膚才有效,但若使用化學防曬、又考慮到防滲入的安全性問題,額外添加的成分便同時卡在角質層,變得毫無意義。

張麗卿也認為,就目前的化妝品原料水準而言,保濕、抗敏抗發炎、抗氧化等在皮膚表淺層可發揮作用的成分,添加在防曬乳中才有用。因此別多花金錢在多功能防曬乳上,先搽美白(或抗老)精華、後用防曬,才是經濟有效的保養方法。

 

Q3.防曬在出門前20分鐘搽,否則無效?

A:錯。防曬不管何時搽都有效。

 

「事實上,防曬有搽就有效,」邱品齊醫師直說,可能因為早期的產品較為濃稠,需要時間使防曬分布得更均勻,但是現在劑型不斷改良,許多防曬品呈現液狀,就算出門前搽也能迅速附著於皮膚。

 

不過張麗卿老師提醒,對於夏天容易揮汗如雨的人來說,還是提早15分鐘搽比較好,以免一出門就滿頭大汗,順帶也把剛搽上去、沒來得及緊緊附著在皮膚上的防曬統統「洗掉」了。

 

Q4.去年的防曬今年就沒效了,一定要丟掉?

A:錯。就算是去年的產品也沒關係,只要在有效期限內使用都有效。

 

廠商為了宣傳,經常出現各種不符事實的行銷話術,「去年的防曬今年無效」就是典型的手法,張麗卿說。

 

她指出,美白或抗老化等高機能性活膚成分會因放久而失效,但是單純的防曬產品則不然,只要在使用期限內使用都沒有效力下降之虞,也不因陽光照射而變質;有時放置一段時間後,防曬乳可能有乳化分層、油水分離的現象,但只要味道不變,搖晃後仍可照常使用。

除此之外,部份銷售人員遊說顧客時,宣稱「亞洲人的膚質相近,不適合使用歐美產品」,但邱品齊醫師認為,防曬無國界,世界共同趨勢是劑型愈來愈清爽,就算是歐美商品也未必黏膩厚重,況且許多歐美知名品牌在亞洲都設有專屬實驗室,開發製造適合東方人的商品,不再是非日系產品不可。

 

Q5.2小時就應補搽防曬,才能保護皮膚?

A:錯。如非必要,不必時時補搽,以免對皮膚造成負擔。

 

在防曬流失的情況下,的確每12小時就應補搽,但如果一直待在室內,沒有大量流汗、戲水、不斷擦拭的情形,就不須時時補搽防曬,以免愈搽愈厚重,就算是清爽的配方,也會在臉上形成一層又一層防護膜,悶得皮膚透不了氣,反而成為沉重的負擔,張麗卿指出。

 

痘痘肌、敏感肌可選物理性防曬

對於健康肌來說,防曬乳的品質好壞或許不會立即反應在臉上,但痘痘肌和敏感肌就,一搽上不合適的產品,他們便會立刻用滿臉大小痘或搔癢紅腫以示抗議,因此台大醫院邱品齊醫師提醒,一定要索取防曬試用品,在耳前(臉頰和耳朵間)皮膚試搽,如果沒有不良反應再購買,以免失誤選錯防曬。

 

部份常用的化學防曬成分如IPMIPP,本來就易致痘,配方中加入許多化學合成酯,風險更大,但張麗卿強調,不必過度擔心致痘成分,因為防曬中添加的濃度通常不高,相反地,導致冒痘的最大元兇是油膩不透氣的防滲入膜,緊緊把皮膚悶住了,不冒痘也難。

 

敏感肌則要儘量選擇物理性防曬,如果要用化學性防曬的話,也要堅持找到防滲入效果好的產品,可防堵化學成分進入皮膚造成過敏,張麗卿提醒。

 

防曬產品標示歐美日不同調

台大醫院皮膚科醫師邱品齊指出,歐洲和美國開始正視UVA的防護,因此去年針對防曬產品的標示分別訂立新規定,消費者在今年出產的新品中陸續可見。

 

歐洲:歐洲化妝品委員會認為,防曬產品除了現有對於UVB的防護之外,也應加強對抗UVA,因此建議,產品包裝除了標示SPF(防曬產品對抗UVB的能力)和PPD(防曬產品對抗UVA的能力)的數值之外,防曬比率更應為:SPF/PPD3,符合標準的產品,包裝上可加註。

 

美國:以14顆星號標示UVA的防護,星號愈多表示對於UVA的防護愈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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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承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